本网讯(编辑 易志远)明知他人无驾驶证,却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结果被交警查处,驾驶员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真是以身试法,自吞苦果。
近日,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岩口铺处理事故,在调查取证时,发现驾驶员何某某在驾驶途中存有将机动车交由“失驾”人员何某春(2021年因驾驶报废车被吊销驾照)驾驶的嫌疑。在进一步查看监控取证后,民警询问何某某,为何途中要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资格的父亲何某春驾驶时,何某某觉得只是近距离驾驶自己也在身旁不会有问题,这才交给其驾驶。
目前,驾驶员何某某将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其父亲何某春因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800元的处罚,案件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邵阳县交警提醒:无证者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后,由于其无存在证驾驶行为,被侵害人将难以得到机动车保险救济。因此提示广大车主,勿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