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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的主张者,公正的自由人——华一樵律师

2017-03-07 14:54:59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华一樵律师,1992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律师资格证书;后执业于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1998年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长期担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2006年、2010年两次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因工作成绩突出,2007年被陕西华秦律所吸纳为合伙人,2010年被选拔任命为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华一樵律师

华一樵律师执业期间办理各类案件六百余件,先后担任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法制督察网社会与法频道、新华网陕西旅游频道、西安工程机械学院、陕西省蜂业协会、陕西老蜂农蜂业有限公司、杨凌现代中等职业学校、西安老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老转酒店、陕西翼腾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陕西文景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雁塔区史家湾村、自学考试报、《创业与就业》杂志社、陕西田亮阳光体育运动有限公司、创业与就业发展基金、陕西姜太公沙龙企业管理公司、新西部在线、陕西金石人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安赛贝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学考试报、西安市莲湖区孤独症儿童康复中心、西安市临海商会、陕西中海惠泽大学生创业中心、中国法制督察网社会与法频道、法华寺、陕西省企业引资发展促进会、西安理工大学MBA校友会、西安市未央区社保基金管理中心、陕西文化网等30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还曾经担任西安城墙“大地艺术脚步西安”城墙艺术月、中国西安首届“泥浆狂欢节”、2014全球旅游城市小姐中国区西北赛区决赛、蓝海豚十周年慈善音乐晚会、“温暖老人心.爱让我们在一起”慈善晚会等大型社会活动的法律顾问,2015年和2016年又受邀担任西北政法大学第三届、第四届准律师大赛决赛的评委。多次被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华商报等媒体邀请发表评论,其中有一段经典评论被中央电视台普法栏目引用。

华一樵律师承办的“薛某与某网络公司侵权纠纷案”作为经典案例被收录到2010年台海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当代律师经典案例》一书中;他担任辩护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被收录到2015年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大国律师公平梦》一书中,同时作为一名在企业法务、经济、民事等领域战绩赫赫的资深律师,入选了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当代优秀律师》,并接受了律师专访。

语录:

“事无大小,每一个案子都要经过周密的准备”

在代理一家工程公司与国际房地产公司建筑工程承包纠纷案时,因证据不清,最高院指令陕西高院进行再审。华律师接手案件后,走访了每一个相关部门和知情人,收集资料、向建筑专家请教,采集了大量的证据。当事人感动地说:“华律师,没想到您如此的用心,即使官司输了我也不会怪您。”最终,大量的事实和证据、华律师机辩的口才和依法据理力争的责任感,赢得了官司的胜利,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坚持到底,绝不能中途退缩”。

一起矿山承揽合同案件,代理原告一审胜诉后,被告上诉到省高院,省高院又两次发回重审。当事人产生了动摇,但华律师始终充满信心,积极应战。最后案件经过六次审判,终由陕西省高院判决胜诉,为企业挽回损失500余万元。

类似的案件很多很多,正因为这种敬业,华律师赢得了极佳的口碑和人脉,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

华一樵律师承办过的部分典型案件:

张某某贷款诈骗案

李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某出租司机故意杀人案

全国特大贩卖野生动物案

宋某等未成年人团伙抢劫案

李某与某某工商局行政纠纷案

陕西省首例网络游戏侵权纠纷案

某省公安边防总队房屋侵权纠纷案

广东某大企业热水器致消费者死亡案

某信用社与某城市商业银行存单纠纷案

某大型国有企业与176名职工劳动争议案

某发电运行集团公司与张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某路桥公司与某航天基地道路施工合同纠纷案

某工程公司与某国际房地产公司建筑工程

图为华律师所在的陕西华秦律师事务所

风格特色:

华律师平时注重对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又富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善于将学习到的新知识、新理论运用到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华一樵律师每一次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都深入研究情况,仔细查找分析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谋求利益,维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得到当事人的赞誉。在承办案件、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努力运用法律、智慧、勇气、谋略、诚信和技巧,为委托人或法律顾问单位竭诚服务,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重视证据收集,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在调查取证中善于实现证据的从无到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华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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