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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交警组织开展“酒驾、毒驾”专项夜查行动

2022-10-15 13:59:57 来源:本网讯 作者: 责任编辑:易志远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新华卫视网湖南讯(通讯员 彭晓艳)为依法严厉打击“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全力降低“酒驾”、“毒驾”肇事肇祸风险,结合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10月14日晚,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城主要路段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砥砺奋进

 

 

 

 

 

 

行动中,民辅警逐人逐车进行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排查和毒驾“过筛”检查, 严格落实“逢车必查、逢嫌必检”的原则,对“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严管重罚的整治态势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利震慑。

 

 

当场采集驾驶员唾液样本进行毒品检测,确保被检测对象唾液来源可靠,唾液结果准确无误。同时,民辅警还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对广大驾驶员进行了禁毒、酒驾知识宣传,传授识毒、防毒技巧,呼吁广大驾驶员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拒绝酒驾

 

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过往车辆250余辆,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3起,毒品唾液检测 12人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未发现“毒驾”违法行为。通过“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提升了驾乘人员参与“酒驾”、“毒驾”斗争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震慑“酒驾”、“毒驾”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

“一次酒驾”即第一次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套餐二: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即第二次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处10日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套餐三:酒驾营运

“酒驾营运”指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套餐四: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

套餐五:醉酒营运

“醉酒营运”指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重考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套餐六:涉酒事故

“涉酒事故”指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文章来源:本网讯 责任编辑:易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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