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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紧急通知!应对寒潮!

2021-01-10 18:54:03 来源:华讯头条 作者: 责任编辑:孙鹏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华讯头条(赵永忠 尹绍平)报道: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寒潮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云府办明电〔2021〕1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省大部分地区将有连续寒潮降温天气。1月7—8日,滇中、滇东及滇南地区最高气温将下降6—10℃,局地下降12—16℃;1月9日,滇中、滇东地区最高温度回升5—8℃;1月10—11日,滇东北南部、滇东南、滇中、滇西南和滇西北东部最高气温将下降6—10℃,局地下降12—14℃,滇中、滇东地区最低气温将低于0℃。为切实做好全省寒潮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潮降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此次寒潮降温将使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入冬以来最寒冷天气,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春节临近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防寒工作与疫情防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确保目标责任到位、人员物资到位、办法措施到位、各方协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千方百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寒潮降温天气造成的损失。

二、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各地、有关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满足市场需求。要切实保证居民的水、电、暖、气供应,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加大对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等不法行为。要督导旅游景区景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适时关闭危险路段、景点,确保游客安全。要突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全力做好困难群众防寒防冻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做好航空、铁路和公路等客运延误应对准备,妥善安置机场、火车站和汽车站等交通枢纽滞留旅客,安全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基本生活保障。

三、抓好重点领域防灾减灾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迅速制定实施防范应对寒潮降温天气的有效措施。交通运输、公安、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航线的监控,特别要对大雾、积雪、结冰和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管制措施。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要及时通知在建工程单位,恶劣天气要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严防设施倒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各地生产特点,指导采取加固蔬菜大棚、禽舍防寒保温等有效措施,减少灾害性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和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千方百计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应急管理部门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寒潮降温导致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时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气象部门要严密监测天气变化,强化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切实做到重要天气、雨雪情及时全面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处置准备,遇有突发情况和灾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统筹协调,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力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地、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重要紧急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要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以及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7日

文章来源:华讯头条 责任编辑: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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