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2018年12月25日中午,长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长陵公路科工贸园区段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中,1名“醉猫”涉嫌醉驾被查处。
13时50分左右,在长陵公路科工贸园区,执勤民警 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EWK1XX灰色东风标致牌小型汽车,民警发现其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车窗里飘出一股浓浓的酒气,驾驶员被民警从车里“请”了下来,驾驶员被查后似乎很淡定,嘴里还说没喝酒,但是明显走路不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液用于检测。经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测,驾驶员王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62.90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在此,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安全行车一定要牢记严禁酒后驾驶。 (记者高文玉史建文 通讯员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