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头条陕西报道:(记者 刘曼衍 景小峰 通讯员 郭向宏 )随着互联网与社会生活的快速融合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但个别人对“互联网+”这一新经济形态的出现,不能客观看待,从而采取一些过激手段,最终导致自己深陷囹圄。
李某系出租车司机,因2016年上半年出租营运生意不好,李某认为是“滴滴”等网约车导致,遂对社会心怀不满,决定以扎车辆车胎的形式报复社会。2016年的6、7月份在长安区郭杜樱花二路悦美国际小区附近,李某多次利用凌晨交车时机,对装置有手机导航架的疑似网约车,使用螺丝刀扎坏汽车轮胎。李某先后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损毁6辆车10余条轮胎。后经西安市长安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车胎总价值近5000元。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在侦审期间李某对自己不理智行为极为懊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后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
检察官提醒大家:今天的“互联网+”逐渐走进大众生活,与交通行业进行融合,衍生出“滴滴”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经济形态,为社会公众出行带来了极大方便,满足了大家多样化出行需求。同时,网约车的出现也对出租车营运市场、自行车等行业带来了一定冲击。国家对互联网相关产业的管理在逐渐规范和细化,比如2016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多地也陆续出台了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等。因此,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逐渐健全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保持理智的头脑,约束自己的言行,客观看待新生事物,切勿以身试法,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