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头条(赵永忠 毕蓉)报道:6月6日上午,云南省水利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省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基本情况;水利部门在水库安全度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解读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职责三方面内容做了介绍。
据云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熊执中介绍,到2019年3月底,云南省水利系统在册登记水库7092座(其中:大型8座,中型338座,小⑴型水库1107座,小⑵型5639座);在建大、中、小⑴型水库工程项目达到293座。由于我省95%的水库都是小型以下水库,大部分水库处于山区河段和人口聚集区上游,是人们头顶上的“一碗水”,加之我省近年来极端天气多、局地强降雨频发,且洪水具有暴雨型、洪峰高、历时短、来势猛的典型特征,防御难度非常大,水库安全度汛一直是我省水利工作的重点难点。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工作,每年分批对全省水库处(所)长进行业务培训,并认真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专项督查。
由于我省95%的水库都是小型以下水库,大部分水库处于山区河段和人口聚集区上游,是人们头顶上的“一碗水”,加之我省近年来极端天气多、局地强降雨频发,且洪水具有暴雨型、洪峰高、历时短、来势猛的典型特征,防御难度非常大,水库安全度汛一直是我省水利工作的重点难点。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工作,省水利厅先后出台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病险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00多项制度措施,大力强化了水工程管理法规制度约束;持续开展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工作;每年分批对全省水库处(所)长进行业务培训,并认真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专项督查。全省累计规划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618座,现已完成5185座,其中大型1座,中型102座,小型5028座。
各级防汛部门强化水库防汛责任人制度,在汛前认真批复水库度汛和运行方案,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汛期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线监控水库汛限水位和水库运行状况,向超汛限水位运行的水库管理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督促全省水库严格按照汛限水位调度运行,确保我省水库无垮坝溃坝,确保了水库防洪与兴利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全云南省所有水库全面建立了“三个责任人”清单,并落实监测预报、调度方案、应急预案“三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类责任人从有名到有实,强化预测预报预警,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强力保障,强化水库调度运用,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强化应急预案措施,确保有力有效应对各类险情,强化汛限水位执行。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强化对在建水库工程的监管。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三个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及时准确掌握水库情况和防汛形势,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组织好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处置突发险情、灾情事件,防止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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