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以安排工作为由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高瑞麟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高瑞麟(河南获嘉县人)号称其姐在郑州市地铁总公司负责党组织关系工作,姐夫在郑州市地铁总公司负责招工,可以安排到郑州市地铁总公司上班了,骗取一女子信任,先后从该女子手里骗走近20万元。
2018年7月17日,郑州市公安局马寨分局接到受害人练某报警称,被一名叫高瑞麟的人以给自己安排到郑州市地铁总公司工作为由诈骗6万元。8月7日,民警根据线索,果断出击,将高瑞麟抓获。
图为犯罪嫌疑人高瑞麟给受害人写的字据
检察官提醒: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检察官又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收费能安排工作,要保持清醒头脑,发现可疑迹象需谨慎,以避免上当受骗,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