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白艳红) 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大木厂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履行“林长”职责,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巡山、护林,着力维护好乡域生态环境。
一是“强”组织。为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我镇迅速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健全“一林一警、一林一员、一林一技”责任体系,实现网格管理全覆盖,明确各级林长职责,确保一林一地、一区一域专员专管。完善林长会议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及相关工作资料,做到“一林长一台账”。
二是“广”宣传。通过户院会、广播、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结合户户走到、“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大力开展护林法律知识宣传,在全镇范围内张贴35副横幅,200余份宣传公告,提高群众保护森林意识,并在13个村显目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公布“林长”名单,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形成造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三是“高”站位。按照适地适树、规模种植的原则进行高标准科学规划,重点围绕7个主干道村的道路绿化,做到有沟有路必有树,倾力打造“路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增强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是“严”考核。坚持依法治林管林,强化督查巡查,把林长制工作纳入村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在日常巡林过程中,要求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对辖区内卫生环境、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害工作进行检查,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奖惩兑现,以完善长效机制力促工作落地见效。